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对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不尽责的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同时,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分。
发现问题后,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已及时制定并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警告纪律处分、扣减绩效收入经济处理、或以上并处。目前,相关问题整改已基本到位,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将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