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人行营业管理部揭晓了2017年度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结果,我行以优异的成绩获评“A等单位”,这也是我行自2016年度开始连续两年获得这一殊荣。
人行综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有关货币信贷、金融稳定、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反洗钱等十余项工作的总体情况。本次综合评价涵盖了营业管理部辖区内的92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评为“A等单位”的共有17家,村镇银行仅2家。从本次评价结果看,人行营业管理部充分肯定了我行对各项金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大部分业务指标均高于辖内村镇银行的平均得分,在金融稳定、金融统计、货币信贷等分项中尤为突出,同时,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得到了工作创新加分。
今后,我行将在村管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继续严格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更好地实现村行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