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基本情况简介................................... 1 第二节 年度经营数据................................... 2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告................................... 3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机构情况............ 4 第六节 公司治理....................................... 6 第七节 股东大会....................................... 9 第八节 董事会情况.................................... 10 第九节 监事会情况.................................... 12 第十节 风险管理...................................... 14 第十一节 关联交易情况................................. 16 第十二节 重要事项.................................... 18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节 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法定英文全称: 英文名称缩写: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勇 (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2号楼 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2号楼 邮政编码:102488 公司网址:http://fangs.srcbcz.com 公司电子邮箱:fshnsczyh@163.com 公司联系电话(传真):010-61378796 (五)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互联网网址:http://fangs.srcbcz.com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综合管理部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2013年1月10日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613434960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事务所
第二节 年度经营数据 (一)主要经营指标 ——实现净利润2153.08万元,资产利润率为1.40%,资本利润率为10.36%,资本回报率为21.53%。 ——负债总额157083.92万元,比年初增加48831.12万元,增幅45.11%。其中,各项存款余额为154434.08万元,在全区金融机构中,我行存款市场份额为0.91%,比年初增长0.23个百分点。 ——资产总额178438.08万元,比年初增长49984.20万元,增幅38.91%。其中,各项贷款余额为59356.27万元,农户和小微贷款合计占全部贷款比重达到88.76%。 (二)主要监控指标 ——资本回报率为21.53%。 ——成本收入比48.83%。 ——存贷比为38.43%。 ——不良贷款率为 0.45%。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为1655.98%。 ——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26.68%和25.62%。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告 本行2018年度聘请德勤华永会计事务所对我行进行了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户数为30户。其中,企业法人股东11户,持股比例96.5%,自然人股东19户,持股比例3.5%。 前五大股东情况
(二)股权转让情况
(三)本行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股份不存在质押、未发生股份冻结情况。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和员工机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注:我行2018年5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聘任刘波先生为本行董事,并于2018年7月6日取得监管部门核准,于2018年7月11日正式聘任刘波先生为董事,同时免去曹斌先生的董事职务;同意聘任胡恩中先生为本行监事长,于2018年8月14日正式聘任胡恩中先生为监事长,同时免去沈丽娟女士监事长职务;同意聘任杨玉芳女士为本行监事,于2018年7月11日正式聘任杨玉芳女士为本行监事,同时免去巩亚梅女士的监事职务。 二、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我行从业人员共计49人。本科及以上学历41人,占比84%;35岁以下青年员工36人,占比73%;平均年龄32岁。 三、组织架构图
第六节 公司治理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作为一家新型地方农村金融机构,自2013年1月份正式设立并对外营业以来,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并竭力搭建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力争科学、高效地决策、执行和监督,进而促进我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是我行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对注册资本的变更作出决议;对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职权。 (二)我行成立之初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并根据新的监管要求,在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中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我行严格遵守制度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是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确保所有股东对我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二、董事与董事会 我行董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会议按照我行公司治理要求的频率和次数召开。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我行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没有设立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比为2:3;其中4名董事均有多年的银行工作经验,并且所有董事均具备在经济、金融、会计、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保证了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水平,维护了我行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我行董事会下设了风险管理小组、战略小组、风险资产化解小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促进了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三、监事与监事会 我行监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本行监事会现有成员5名,所有监事均具备在经济、金融、会计、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监事长现任主发起行上海农商银行自贸区分行行长;有两位监事为我行法人股东中担任重要职务的管理者,均具有多年企业经营、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另外两位监事为我行内部职工,均为我行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在我行工作时间较长且专业能力过硬,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监事会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有效监督。 四、高级管理层 (一)2018年,我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1名副行长、1名首席风险官组成。 (二)我行高级管理层能够遵循董事会的业务发展部署,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着力推进业务结构调整,促使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较为圆满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截至2018年末,全行总资产规模达到178438.08万元,负债总额157083.92万元,各项存款余额为154434.0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59356.27万元,资本充足率26.68%,利润总额2876.63万元,实现净利润2153.08万元。 五、决策、监督执行体系 本行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负责决策,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监督。行长受聘于董事会,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分支网点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活动由总部授权,对总部负责。 本行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本行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各相关权利机构和职能部门能够独立运作。
第七节 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18年5月11日上午,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代表共计31名,代表股份10000万元,占总股份的100%。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会议内容 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2017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关于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会2017年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监事会2017年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2017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的报告》《关于修订<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解聘曹斌同志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解聘沈丽娟等同志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刘波同志为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胡恩中等同志为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十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2017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的报告》《关于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等三项议案。
第八节 董事会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年共计召开会议10次。其中,董事会例会5次,临时董事会5次。审议通过了31项议案。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各位董事主要通过视频会议、电话、邮件、文字材料等方式持续了解和关注我行情况,并做出指导。 二、董事会审议内容
第九节 监事会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对本行的经营管理进行了监督,并对本行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治理完善情况、财务报告真实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给与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 2018年度监事会共计召开4次例会。审议或听取共计11项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内容
第十节 风险管理 一、资本充足程度分析 我行资本构成主要为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以及可以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目前资本相对稳定,无较大变化,资本充足率持续提升。在发展过程中,我行将资本充足率某一时点达到12.5%时设为风险预警线,并将进行必要的资本补充。2018年我行资本净额较年初保持增长态势,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较年初出现一定降幅,资本充足率为26.68%较年初提升2.29个百分点,整体保持稳定。
二、信贷资产质量情况分析 2018年是我行“防风险、调结构”的关键之年,我行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一是强化信贷业务检查,防范信用风险。今年相继组织了10余次信贷业务专项检查,促使我行信贷业务操作日益规范,自查自纠机制基本形成,信贷风险防控水平显著增强。二是深化信贷结构调整,提高资产质量。我行持续调整信贷投向,通过适度降低信用担保及保证担保类贷款规模,提高抵押类贷款规模,激励引导“家庭贷”等优势产品的营销,使得贷款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修订相关制度。我行先后修订了《2018年授信投向政策指引》《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问责实施细则》等,并组织客户经理进行贯彻学习,对相关岗位责任人进行了制度约束。 截至2018年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269.46万元,不良率0.45%,信贷资产质量较高,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三、流动性风险分析 我行在确定资产负债额度、结构和期限时,主动识别流动性风险,加强资产的流动性和融资来源的稳定性,我行流动性比例始终在25%以上,存贷比未超过75%,在人行也保留一定比例的超额准备金。截至2018年末,我行流动性比例为62.94%,人民币超额备付率为15.07%,存贷比为38.43%,通过以上数据表明,我行流动性风险较低。 四、操作风险分析 2018年,在主发起行的指导下,我行进一步加强柜面管理及信贷流程管控,保持常态化学习《会计临柜业务四十禁》《网金业务十严禁》《信贷业务二十禁》等制度,全面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全年未发生操作类风险预警。全年对柜面业务开展了21次常规检查、24次现金查库和12次重要空白凭证查库,还组织反洗钱、会计印章等专项检查,严防各类操作风险的发生。 五、拨备提取情况分析 按照监管要求和发展需要,我行根据贷款余额的2.5%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强风险缓释能力。截止2018年末,我行累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2396.71万元,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已达到1655.98%,较年初有所提升。
第十一节 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我行严格贯彻监管要求,进一步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建设,严格按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一、关联交易工作情况 (一)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 我行董事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监事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各业务部门相互配合,关联交易管理体系逐步建立。根据工作安排,我行在2018年二季度召开的董事会中对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 (二)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我行实际工作情况,我行及时更新了《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通过该办法的颁发,为提高资产质量,控制关联交易风险,规范关联交易行为,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该办法共分九章四十一条,分别为总则、职责分工、关联方的识别与确认、关联方的报告与承诺、关联交易种类、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标准、关联交易的报告与披露制度、罚则和附则,明确了关联交易管理的职责和程序。 二、关联方的确认及调整情况 (一)关联方的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之要求,我行积极核实各关联方,了解各关联方信息,关联方也主动向我行报告有关关联信息,最终我行在主发起行的指导下,及时召开风险管理小组工作会,准确确认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及其他组织。我行客户经理做好日常关联方信息的收集,确保关联方信息的完整性。截止2018年末,我行关联方为21个,其中关联法人5个,关联自然人16个,数量较上一年度未发生变化。 注:2018年5月,我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相关董、监事人员变更情况,聘任刘波同志为本行董事、免去曹斌同志的董事职务;聘任胡恩中同志为本行监事长、免去沈丽娟同志的监事长职务;聘任杨玉芳同志为本行监事,免去巩亚梅同志的监事职务。 (二)我行与关联方的授信情况 2018年,我行未对主要关联方开展授信业务,只是与股东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万达工贸有限公司、北京鑫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永兴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正常业务结算,并支付正常存款利息以及吸收部分关联方结算资金。 截至2018年末,我行没有发生与各关联方授信交易的行为。
第十二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收购、合并及出售资产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收购、合并及出售资产事项。 三、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情况。 四、接受监管部门和其他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司法部门处罚、通报批评的情况。
附件: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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