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主发起行转让53笔债权资产,该笔交易属于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为56,201,391.69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6.71%,占比大于5%,属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
该议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82.42%审议通过。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本公司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权的股东,是《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本公司关联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徐力,现注册资本人民币96.44亿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价值为公允价值,交易定价不优于本公司现有资产转移类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