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首页> 关于我们

区县动态

1-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月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9来源:房山信息网浏览字体:[      ]

消费市场保持平稳,消费结构逐步优化

  前三季度,房山区消费品市场在华冠、奥莱和汽车销售企业的带动下,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64.3亿元,同比增长10%,近三个月来始终保持10左右的增速。

       从消费结构来看,以综合零售为主的传统格局正逐步打破,新增长点正培养壮大。前三季度,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20.5亿元,同比增长13.3%。奥特莱斯零售额同比增长2.9倍,拉动房山区零售额增长2.8个百分点。汽车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实现零售额18.8亿元,同比增长15.5%。高档餐饮消费降温,大众化快餐带动餐饮业回暖,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3.7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大众化快餐实现零售额1.5亿元,同比增长25.4%。

附注:

  一、统计范围

  北京市地域内有消费品零售业务活动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1]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③住宿业:星级饭店及星级饭店以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④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关于我们|人才招聘|网站声明|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2012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沪ICP备06030408号-2 服务热线:4009962999 网站支持IPV6

沪公网安备3101010200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