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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收支简析

发布时间:2015-05-07来源:房山区统计局浏览字体:[      ]

       2015年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生活消费支出呈现出双增长的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538元,同比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477元,同比增长7.3%。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7%,四项收入“三升一降”

  今年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538元,同比增长8.7%,其中,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均呈现增长态势,经营净收入呈下降态势。

2015年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收入及其增长

单位:元

收入项目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长±%

  可支配收入

9538

8773.5

8.7

  一、工资性收入

5893.1

5506.6

7.0

  二、经营净收入

566.3

630.4

-10.2

  三、财产净收入

989.5

885.8

11.7

  四、转移净收入

2089.0

1750.8

19.3

  从收入构成上看,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以工资为主,转移净收入比重较大,二者是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61.8%,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1.9%,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所占比重较小,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5.9%和10.4%。

  (一)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7%

  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893.1元,同比增长7%。其中工资收入为5492.4,同比增长8.3%。

  (二)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19.3%

  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089元,同比增长19.3%。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2206.2元,同比增长17.3%。人均报销医疗费为156.4元,同比增长41.4%。

  (三)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11.7%

  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989.5元,同比增长11.7%。

  (四)经营净收入同比下降10.2%

  一季度,房山区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66.3元,同比下降10.2%。其中,第三产业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03.9元,同比下降15.9%。

  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同比增长7.3%

  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477元,同比增长7.3%。“八大类”支出呈“六升二降”态势。

        增长较快的支出分别是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三类支出,同比分别增长39.1%、28.4%、13.3%。

2015年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及其增长

消费项目

金额(元)

同比增长(%)

生活消费支出

5477.0

7.3

一、食品烟酒

1635.7

-2.9

二、衣着

429.6

3.5

三、居住

1411.5

4.1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270.5

13.3

五、交通通信

829.2

28.4

六、教育文化娱乐

331.7

0.7

七、医疗保健

475.8

39.1

八、其他用品和服务

92.9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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