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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社会共治理念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03-14来源:房山报浏览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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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至关重要。工商部门与消协组织,要从社会全局角度考虑如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行政监管执法,强化维权工作力度

依法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职责。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新“消法”,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入手,一是强化12315中心解决消费纠纷的效能,充分发挥12315在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申诉和举报违法线索的筛查和依法处理,进一步提高解决消费诉求的效能。二是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对不合格商品,依法监督经营者及时退市。三是做好辖区内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对借助网络平台的电商主体进行有效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构建辖区网络诚信,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网络购物环境。

2017年,面对即将出台的“消法”实施办法或条例,房山工商分局、区消协进一步梳理了“消法”实施中的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难点,做好提前关注工作,为实施办法或条例出台后更好的掌握和贯彻新法规做好准备。与此同时,注意对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深入学习,为“消法”新实施办法的实施做实质性工作。

(二)加强公用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维权渠道

公用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的是消费者基本生活需要,具有不可替代性,离开了这些产品和服务,消费者最基本的生活就无法保障。而我国公用企业都是独占或寡占经营,这也就意味着公用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无论好与坏价格无论高与低消费者都只能被动地接受,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公用企业服务设计技术专业性强,企业产品或服务出现问题后,消费者不具备从技术手段查询后台或技术分析的资格和条件,很多时候只能单方听从经营者所供信息,很多时候都易造成信息不对称下的消费者不信任。

为此,消协应加强对公用企业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有效的公用企业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权益。一是为平衡公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同时也因为公用企业的公益性特点,公用企业所有经营信息应向社会和消费者公开,以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充分实现,并借此对公用企业进行监督。二是应通过消协这一消费者组织平台,建立公众参与制度。通过消费体验、消费教育,让消费者走进公用企业,增强双方信息对称,提升公用企业诚信形象。三是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消协与公用企业维权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维权沟通机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矛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发挥消协社会监督作用,建立预付费消费违约不退款行为曝光机制

“消法”明确了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赋予了八项公益性职责。消协组织要依法履行商品服务社会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社会化平台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参与,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使消协组织真正成为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表者、消费潮流的科学倡导者、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维护者。

预付卡消费纠纷问题一直存在,投诉争议金额少则几百多则几万,问题大多集中在单方变更服务质量、预付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商家卷款跑路等侵害消费权益行为,出现问题的经营者大多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娱乐、儿童培训等行业上,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在健康、教育领域消费的消费品质与消费安全。

消费纠纷调解行为,在很多时候,不能从根本上掣肘预付式消费,退卡难的问题始终在消费争议中体现,为了规范和监督此类预付费经营者诚信经营,消协组织应当建立有效预付费不诚信行为曝光机制,将投诉问题中存在严重显失公平的侵犯消费权益行为的经营者予以曝光,曝光形式可采取户外告示或专题节目揭露等手段达到警示及监督作用。

(四)加强消费教育,动员消费者主动参与各类消费监督与消费体验活动

自新“消法”2014年实施以来,区消协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对“消法”的宣传与消费教育,在社区、街道、企业开展了多次“消法”讲座,让消费者对消法赋予的更多权利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让企业更加重视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责任。一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服务日活动。每月15日组织理事单位及相关绿色通道企业在我区村镇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农村消费者理性、文明、科学消费。二是做好中小学、社区消费教育工作,进一步发挥“消费维权,百例解析”实效性,提高消费者识别真假商品的能力,科学消费的能力。在有条件的大学、部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费教育活动,拓宽消费教育对象。

近年来,消费体验活动十分火热,从近期的投诉案件及消费者咨询分析,汽车类消费是我区消费者的重要消费之一,汽车流通发展促进会又与消协有着长时间的良好合作,因此组织消费者到汽车经营企业进行消费体验十分必要,体验主要可以围绕购车介绍、合同解释、维修保养解答以及分期付款等容易产生纠纷的消费问题。组织消费者到汽车经营企业进行消费体验可以切实的解决消费者对这类问题的困惑,为消费者普及汽车消费知识,从最真实的角度看购车的一系列问题,避免日后购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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