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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6日
重要提示: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8月,上海农商银行为履行主发起行风险兜底责任,出资收购了本公司部分风险债权资产,并与本公司签订了《上海农商银行收购村镇银行风险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2025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就管理费事项又签订了《风险资产委托管理合同补充协议》。根据双方管理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向委托人上海农商银行收取一定比例费用,2025年度本公司在已收回资金中向委托人预支1000万元。该交易金额占本公司上季度末(2025年9月末)资本净额6746.28万元的14.82%,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徐力,现注册资本人民币96.44亿元,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36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3.66%,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公司应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开展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次发生的委托管理费收取属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服务热线:40099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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