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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处罚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5日

  2021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对我行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沪农商村镇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以下问责处理:

  1.分管营业部副行长张向阳承担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给予扣减绩效收入不低于3,000元的经济处理;

  2.时任分管市场的行长刘波承担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给予警告的纪律处分,扣减绩效收入不低于3,000元的经济处理;

  3.时任董事长刘勇承担直接责任,给予扣减绩效收入2,000元的经济处理;

  4.董事长吴景迪承担领导责任,给予扣减绩效收入10,000元的经济处理。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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